天津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天津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户籍要求 :
家庭申请: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具有天津市户籍。
单身居民申请:申请人具有天津市户籍。
2. 收入限制 :
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前连续两年不超过天津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收入线标准。
3. 财产状况 :
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天津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财产限额。
4. 住房状况 :
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天津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5. 其他条件 :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时未在天津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申请人需在天津市正式就业(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天津市拥有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前三年内未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未正在天津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外)。
申请人需在天津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以上条件可能因具体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